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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後的公然侮辱價目表
表格整理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後,法院認為被告構成刑法第309條第1項普通公然侮辱罪的判決理由、刑度等。
范
范培益律師
2026/4/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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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論自由不是免死金牌!這幾種罵人方式法院照樣判有罪!
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後,法院認為成立公然侮辱罪的判決,通常符合以下情形: 一、在「大家都能看到」的地方開罵(場合與擴散力) 二、踩到「歧視與貶抑弱勢」的紅線(辱罵詞彙與性質) 三、刻意找碴還「連續開火」(動機與持續性) 四、純屬私人恩怨,毫無「公共利益」
范
范培益律師
2026/4/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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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醫師說要住院就一定能賠?」——淺談保險理賠常見的「住院必要性」
法院審理保險理賠時,對於「住院必要性」的判斷標準隨病症而異:精神疾病多尊崇主治醫師的主觀判斷,而一般身體疾病則傾向依賴第三方機構的客觀鑑定。
范
范培益律師
2026/2/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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